03 策略主軸

增加公建相關金融商品

透過 REIT 基金架構修法、政府永續發展債券發行制度、公共建設證券化推動三大機制,建立穩健的金融工具供給體系。

機制

REIT 基金架構 · 永續債發行 · 公建證券化迴圈

(一)

推動基金架構 REIT

投信投顧法修法與配套子法,引導 REIT 投資公共建設

主管機關
金管會
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」草案後續將進行二讀及三讀。
  • 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修正
  • 鼓勵措施引導 REIT 投資公建
SOURCE
金融業等民間資金
CORE
基金型 REIT
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
偏好投資
穩定收入之不動產
商辦、物流
鼓勵措施
公共建設
營運期 · 自償性
(二)

擴大發行政府永續發展債券

透過三方聯繫機制與資本市場服務團,協調債券條件並媒合民間資金

發行端
中央 / 地方 / 公共建設
永續發展債券規劃(期限、利率)
三方聯繫機制
金管會 · 財政部 · 櫃買中心
+ 資本市場服務團
投資端
金融業等民間業者
壽險、銀行、投信、券商

▲ 雙向:規劃→媒合;條件協調→研議更修

(三)

鼓勵公共建設證券化

由資本市場服務團輔導;透過證券市場活化資金運用、形成良性循環

需求
民眾公共建設需求
政府部門
中央政府/地方政府
建設標的
公共建設
產生證券化需求
輔導機構
資本市場服務團
輔導證券化發行 · 可行性評估 · 修法建議
證券化金融商品
證券市場
上市發行 ↔ 買賣交易
投資端
金融等民間業者
壽險、銀行、投信、券商
收回資金 → 再投入下階段,形成良性循環